事项名称 |
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、爆破审批 |
发文单位 |
省林业厅 |
事项类型 |
行政许可项目 |
办件类型 |
上报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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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时间 |
工作日每天09:00-12:00;13:00-17:00 |
办事依据 |
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第二十五条:“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、爆破等活动的,应当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,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”。(国务院令第541号,2009年1月1日起实施) |
是否收费 |
否 |
法定期限 |
5个工作日 |
承诺期限 |
5个工作日 |
办事条件 |
①申请人的书面申请; ?? ②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; ?? ③证明其进行演习、爆破等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和材料; ?? ④实施的具体方案,包括申请进行演习、爆破等活动的种类、地域、期限和方法。 |
办事程序 |
①办理演习、爆破等活动许可证审批,应向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; ②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; ③审查合格的,对林区内进行演习、爆破、勘察和施工等活动予以批准,审查不合格的,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,告知复议和诉讼权利; ④审查合格并予以批准的,应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备案材料。 |
办理流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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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电话 |
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(电话:0736—7221200) |
办理地点及路线 |
常德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(市林业局窗口) 乘1、14、30、32、101路公交汽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|
联系人及电话 |
0736—7891810 |
提交材料 |
1.申请书; 2.证明申请单位及参与人员身份、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; 3.实弹演习、爆破等活动的工作方案,包括活动内容、参与人数、期限、地点、工具、方法和活动组织方式等; 4.证明其进入林区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; 5.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工作方案。 |
在线咨询及申报 |
0736—7891810 |